「建设工程的范围」特殊建设工程的范围是什么
建设工程的范围
特殊建设工程的范围是什么
建设工程包括哪些内容法律分析: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法律分析: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经营范围(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抹灰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园林绿化,家用电器维修,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鞋帽、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钢材、煤炭、矿产品。(三)、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与服务;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施工;公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和装修设计与施工;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安装;电力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物拆除活动(爆破工程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规划、设计与施工;建筑机械、材料租赁、销售;生态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型建筑材料与高新合成材料电力产品技术的研发、转化和咨询。(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建筑;建材批发;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五)、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钢架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装卸搬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六)、建筑劳务分包,水电安装,河道疏浚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工程,隧道和桥梁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还有哪些呢?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河湖整治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图文设计;家具、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很多范围,有相关具体政策,非常完善。(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抹灰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园林绿化,家用电器维修,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鞋帽、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钢材、煤炭、矿产品。(三)、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与服务;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施工;公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和装修设计与施工;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安装;电力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物拆除活动(爆破工程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规划、设计与施工;建筑机械、材料租赁、销售;生态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型建筑材料与高新合成材料电力产品技术的研发、转化和咨询。(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建筑;建材批发;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五)、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钢架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装卸搬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六)、建筑劳务分包,水电安装,河道疏浚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工程,隧道和桥梁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还有哪些呢?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河湖整治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图文设计;家具、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很多范围,有相关具体政策,非常完善。(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经营范围摘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的安装、维修;建材、家具、五金产品、文具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家政服务;铝板切割、抛光、其他机械设备零配件的加工;铁制品、木制品、纸管的加工、销售;等等,不止限于这些。

摘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的安装、维修;建材、家具、五金产品、文具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家政服务;铝板切割、抛光、其他机械设备零配件的加工;铁制品、木制品、纸管的加工、销售;等等,不止限于这些。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什么法律分析: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二百六十八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二百六十八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建筑工程包括哪些内容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其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性质、作用做以下分类: 1、一般土建工程:包括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各种结构工程;2、特殊构筑物工程:包括各种设备的基础、烟囱、桥涵、隧道等工程;3、工业管道工程:包括蒸汽、压缩空气、煤气、输油管道等工程;4、卫生工程:包括上下水管、采暧、通风、民用煤气管道敷设;5、电气照明工程:包括室内外照明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变电与配电设备的安装工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建设工程是指企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成的工程支出,主要包括第一,企业外包的建设工程、贷款记录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给承包企业设置时,借用本科(设置设备),借用工程物资项目。与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时,根据补充的工程款,借本科,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第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房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承包计算时,应同时结转应分配的成本差异。第二,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第一条竣工验收范围,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基本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批准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转交程序。
房屋地基搭建与基本工程。房屋主结构建造。建筑整体的装饰工程。建筑屋面设计工程。室内排水、暖气系统安装。电梯的安装施工。
Q 建筑工程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A 建筑工程属于复杂的法律合同关系,工程合同履行的变更是多种多样的。 主要包括:工程主要条款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变更,以及工程设计,勘察合同变更等等。 你问的问题并不明确,你可以直接与我联系,或发电邮。

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其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性质、作用做以下分类: 1、一般土建工程:包括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各种结构工程;2、特殊构筑物工程:包括各种设备的基础、烟囱、桥涵、隧道等工程;3、工业管道工程:包括蒸汽、压缩空气、煤气、输油管道等工程;4、卫生工程:包括上下水管、采暧、通风、民用煤气管道敷设;5、电气照明工程:包括室内外照明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变电与配电设备的安装工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建设工程是指企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成的工程支出,主要包括第一,企业外包的建设工程、贷款记录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给承包企业设置时,借用本科(设置设备),借用工程物资项目。与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时,根据补充的工程款,借本科,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第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房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承包计算时,应同时结转应分配的成本差异。第二,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第一条竣工验收范围,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基本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批准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转交程序。
房屋地基搭建与基本工程。房屋主结构建造。建筑整体的装饰工程。建筑屋面设计工程。室内排水、暖气系统安装。电梯的安装施工。
Q 建筑工程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A 建筑工程属于复杂的法律合同关系,工程合同履行的变更是多种多样的。 主要包括:工程主要条款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变更,以及工程设计,勘察合同变更等等。 你问的问题并不明确,你可以直接与我联系,或发电邮。
建设工程是指企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成的工程支出,主要包括第一,企业外包的建设工程、贷款记录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给承包企业设置时,借用本科(设置设备),借用工程物资项目。与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时,根据补充的工程款,借本科,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第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房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承包计算时,应同时结转应分配的成本差异。第二,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第一条竣工验收范围,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基本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批准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转交程序。
房屋地基搭建与基本工程。房屋主结构建造。建筑整体的装饰工程。建筑屋面设计工程。室内排水、暖气系统安装。电梯的安装施工。
Q 建筑工程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A 建筑工程属于复杂的法律合同关系,工程合同履行的变更是多种多样的。 主要包括:工程主要条款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变更,以及工程设计,勘察合同变更等等。 你问的问题并不明确,你可以直接与我联系,或发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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